房产到手儿子不愿尽赡养义务 老人欲求助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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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王卓)70岁的张爹爹家住武昌区白沙洲街,养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因其他4个子女生的都是女儿,唯有二儿子小华(化名)生了个男丁。有了续“香火”的人,有封建思想的他便通过公证的形式,把一栋200多平方米的住房赠给了老二,并在协议中约定,老二要尽大部分赡养义务。 可自从房产到手后,老二对老人的态度慢慢起了变化。今年婆婆患高血压住院,需
昨日,张爹爹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建议他,可依法要求老二履行赡养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