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房产到手儿子不愿尽赡养义务 老人欲求助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王卓)70岁的张爹爹家住武昌区白沙洲街,养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因其他4个子女生的都是女儿,唯有二儿子小华(化名)生了个男丁。有了续“香火”的人,有封建思想的他便通过公证的形式,把一栋200多平方米的住房赠给了老二,并在协议中约定,老二要尽大部分赡养义务。

  可自从房产到手后,老二对老人的态度慢慢起了变化。今年婆婆患高血压住院,需
要大笔医疗费,还要专人护理,可老二却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张爹爹非常生气,想把房产收回来。

  昨日,张爹爹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建议他,可依法要求老二履行赡养义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