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限养区内大型犬尚未绝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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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4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9月6日讯今天是济南警方按照规定在限养区内集中清理大型犬、烈性犬的第二天。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市中心马路、广场、小区很少看到大型犬的踪影,但在部分限养大型犬的城乡接合部依然存在大型犬、烈性犬。 今天早晨6时左右,记者在旅游南路看见一男子牵着一条黑色的大狗在路边遛玩。一名在农干院路打扫卫生的女清洁工告诉记者,自从“清犬令”发布后,早上遛大犬的人少多
据了解,济南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清犬令”: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历城区,治理各种獒犬、黑背、牧羊犬、斑点犬等成年肩高超过38厘米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对违法豢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进行查处没收,对遛犬人进行处罚。9月4日之前,市民可以自行处理驯养的大型犬。 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有些养犬人心存侥幸,想尽办法先将狗转移“避避风头”。近日一家报纸登载了办理“大犬寄养”业务的广告,称在长清区某镇包了座荒山寄养大犬,收费每月600元左右。据了解,许多养犬者已把大犬放在那里暂避风头,等风声不紧了再接回来。据了解,有些养犬人已经把大型犬偷偷转移到农村的亲戚家中,想等几个月后再接回来。 有关专家介绍,市民自行处理大型犬存在很多问题。把大型犬移送到外地其实是很不合理的。养了多年的大型犬和主人感情都很好,如果送到外地,犬的生活环境和饮食习惯都会发生改变,犬不仅不会适应,还可能出现情绪焦虑、烦躁等情况。这种不适应只会让大型犬在异地出现更大的攻击性和危害性。部分市民也对自行处理大型犬很作难:大部分人在农村没有亲戚,无法将大型犬送到乡下喂养;长期与犬相处有了感情,不忍心将犬处以“极刑”;长期寄养大型犬的公司不仅少,而且收费过于昂贵。因此,他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尽快建立宠物留检所,集中收容大型犬、烈性犬。 警方表示,对于大型犬、烈性犬,在限养区内现在以及将来都是禁养的。对于在公安部门普查期间故意将大型犬藏匿或者转移,然后再偷偷饲养的行为,公安部门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