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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女童当街放鞭炸瞎行人眼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45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6日讯(记者刘建)7岁女孩在人行道上放鞭炮,正在爆炸的鞭炮将一行人左眼炸伤致失明。伤者将女孩的监护人告上法庭,近日,四方法院判决,放鞭炮女孩的家长因监护失职负全责,赔偿伤者10万元。

  2004年农历大年初二下午,家住小村庄附近的市民李女士同其丈夫、妹妹一起去亲戚家拜年,当来到人民路一处居民楼边时,两个孩子正在放鞭炮,正当她低头时,一个“钻
天猴”突然腾起爆炸,正好炸伤了她的左眼,鲜血直流。李女士的丈夫和妹妹当即报警,并找到了放鞭炮女孩的父亲姜某。经派出所调查确认,当天13时许,7岁的宁宁和14岁的表姐在楼下放鞭炮,家长均不在现场。

  李女士虽经治疗,左眼最终丧失视力,2005年3月,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李女士找到姜某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后,将姜某夫妇起诉到四方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放鞭炮女孩家长监护失职应负全责。

  本报9月6日讯(记者任金梅通讯员周耀泉王明)趁坐在沙滩上谈恋爱的男女青年不注意,慢慢爬行接近其身边进行盗窃。今天,从广西赶到青岛专门行窃的罗某被崂山公安分局刑拘。经查,罗某采用此种方法多次作案。昨晚7时许,罗某窜到石老人海水浴场,寻找目标,发现坐在沙滩上的一对男女青年正在亲热,身旁放着一个提包。罗某遂趴在地上,匍匐爬行至两人身旁,趁其不注意将提包偷走,但随后被巡逻的崂山公安分局民警抓获。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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