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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劫案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通讯员高远记者徐亢美)发生在今年3月5日清晨的嘉定区“老庙黄金店劫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案犯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劫案涉及案犯4人,均系湖南省邵阳县农民。根据一审判决,案犯之一粟君才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案
犯之二吕成德犯有同样罪行,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案犯之三吕聪军犯有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另一案犯莫立民犯有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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