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汉死在物业公司的后续报道 物业垫付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7 黑龙江日报

  记者 蒙辉

  本报6日讯6日本报报道的《六旬老汉死在物业公司门前》一事有新进展,物业公司负责人终于出面,看望了老汉的老伴孙桂杰,表示为老人的后事垫付一万元,待以后有关部门有了明确说法后再商量解决此事。

  6日上午,孙桂杰老人因突遭不幸,急火攻心打起了吊瓶。她表示,物业公司的人已经来看望她,并交给她家亲属一万元。双方在赔偿额度上有一定差距,因此还要再进一步探讨。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黑龙江庆城律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主任崔致巍,据他剖析,如果刘贺忠老人的死是物业公司工作推诿所致,或因发怒导致心脏病或其他疾病,物业公司都要负责一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金额要由地方法院根据情节认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