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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练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3年赔2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8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常鸣记者王皓)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官厅水库“冰湖沉尸案”在市一中院终审宣判,被告人钟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57岁的钟平在宣判后谈到了隐瞒真相五年间的感受,形容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对于判决结果,钟平仍然坚持认为所发生的一切只是意外,自己没有及时报案“不对
”,但判定有罪他不能接受。死者龙女士的哥哥也对判决不服,他认为钟平是预谋杀人,并用“凶犯得逞了,杀人却被判缓刑”对此案作出总结。主审此案的一中院安端华法官表示,对此案认定曾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龙女士坠河前可能已被钟平杀害;二是认为此案时隔多年,仅凭钟平的证言属于孤证,无法证明钟平有罪;三是认为钟平过失致人死亡。法庭最终采用了第三种意见。

  案情回放:

  2004年5月24日,渔民们在官厅水库打鱼时,打捞上一辆红色夏利车,车内有一具女性尸骨遗骸,经公安机关鉴定约在5年前死亡。经查,死者为2000年1月宣告失踪的龙女士,曾与龙女士关系密切的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教练钟平被列为重大嫌疑人。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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