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之女李文状告物业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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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30 汉网 | |||||||||
本报讯物业官司败诉后,著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于8月25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其要求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物业管理费20537.95元,精神损害补偿金1元的诉讼请求。 据悉,一审法院在判决驳回李文的全部诉讼请求时认为,李文所提起的诉讼是合同违约之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财产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因此,李文在诉讼中所提出的
此外,在本案中,李文未能证明其有实际损失发生,故对于其提出的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亦没有支持。(据中国法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