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李敖之女李文状告物业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30 汉网

  本报讯物业官司败诉后,著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于8月25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其要求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物业管理费20537.95元,精神损害补偿金1元的诉讼请求。

  据悉,一审法院在判决驳回李文的全部诉讼请求时认为,李文所提起的诉讼是合同违约之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财产责任不属于违约责任。因此,李文在诉讼中所提出的
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此外,在本案中,李文未能证明其有实际损失发生,故对于其提出的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亦没有支持。(据中国法院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