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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软件”会不会“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04 温州都市报

  ◎生查子

  话题提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了一套“电脑量刑”法律软件,输入案件的具体定罪情节,电脑就能判决出一个刑期。有人对此支持,认为可以防止法官滥用权力,避免同样案件由不同法官审出“不同结果”的弊病;也有人质疑,永远没有完全相同的个案,这正是允许法官拥有裁量权的所在,让程式化的电脑来处理千变万化的案件,是司法
退步。(9月4日《温州都市报》)

  西方法学家德沃金有句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它基本上揭示出法官在司法审判体系中的特殊位置。作为法律化身和代言人的法官,除了黑袍、法槌等“行头”,还必须是法律领域的专家,具有高超的审判技能、渊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人格品行,以其公正睿智阐释法律的真谛。我们无法相信,在庄严的法庭上,法官事事处处依赖电脑,会给公众留下什么印象?

  相同的案件,不同的法官审出“不同结果”———这种现象近年来不断增多,这固然有法律理解分歧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法律文本的基本要求就是明确清晰,模糊抽象的地方并不多,之所以出现南辕北辙的判决,绝大多数与徇私枉法、司法腐败有关。最典型的莫如原湖北省荆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陈新华炮制的“鸳鸯判决书”,吃了原告吃被告,收了双方贿赂后又想让双方皆大欢喜,对同一案件居然弄出两份结果截然相反的判决书。如此掩耳盗铃的司法腐败,岂是“量刑软件”所能杜绝的了的。

  再高级的电脑程序也由人来控制,对那些别有用心的程序操作员来说,只要心存贪念欲壑,他们随时可以往程序里偷偷植入病毒。时下法院腐败窝案增多,虽然对于全国庞大的法官队伍,“腐败法官”只是极个别现象,但是他们对法律公信力的侵蚀亦是极其惊人的。

  重手整肃法官队伍、清除司法腐败,远比研制一套“电脑量刑”软件重要得多。如果离开了这些,仅靠“电脑量刑”法律软件防止法官滥用权力,严刑峻法尚弹压不住那些狂乱迷失的心,何况玩弄于其股掌的程序软件乎?只要稍动手脚,“电脑量刑”软件就会功能紊乱、错勘枉断,等到“量刑软件”跟着问题法官一同腐败,可真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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