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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巨款投资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0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乐清市柳市镇岙外村陈某利用担任村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采取冒领的手段挪用单位资金64万余元,用于药材、文具店等投资和个人开支。日前,涉嫌挪用资金罪的他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3年9月,乐清市柳市镇岙外村的财务统一进入柳市镇村账代理中心,之后陈某开始担任村报账员。当年,该村的部分土地被工业园区征用,柳市镇政府将806万元的征地补
偿款拨入该村。岙外村决定按人头每人补偿1.284万元,得到村里大部分人的同意。但还有十几户未领取补偿款。这对于负责出纳工作的陈某来说,有了挪用巨款的机会。

  据查,2003年下半年,陈某伪造村民签名打了领款收据,还模仿村委会主任的笔迹签了合同。将64.7136万元征地补偿款挪用,其中58万元用于药材投资,其他用于开文具店和个人开支。

  去年下半年,因该村村委换届要对村财务进行清算,陈某得知后分8次陆续将挪用的资金分批退还。检察机关认为,陈某身为村集体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财物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祖坚郑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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