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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婚介所找对象找出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14 温州都市报

  江西籍读者邱先生5日来电:日前到婚姻介绍所找对象,后来产生纠纷,最后在永嘉瓯北消委分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解决了。

  记者核实:25岁的邱先生来温多年,目前在市区一饭店当服务员。他的父母在温做点小生本意,家里经济条件一般。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们都有了对象,邱先生自然也想处个对象,于是将希望寄托在婚姻介绍所。

  9月1日,邱先生拨打了瓯北一婚姻介绍所的电话,最后跑到那里交了200元介绍费。婚姻介绍所里的“红娘”非常热心,马上帮邱先生介绍一位本地姑娘,称姑娘虽然比邱先生大3岁,但经济实力比较强,如果双方情投意合的话,是个良机。听到对象条件这么优越,邱先生自然非常乐意,哪想这位姑娘看不上邱先生,第一次介绍就这么吹了。于是邱先生要求“红娘”再牵线,“红娘”就给了邱先生另一个姑娘的电话,让他们自己安排见面。邱先生马上打电话给对方,对方也爽快答应出来见面,并约好见面。可是没处一会儿,对方便向邱先生提出要200元的“见面礼”,吓得他扭头就走。

  事后,邱先生与该婚姻介绍所联系,要求再帮忙找个合适的对象,但“红娘”这时却劝说邱先生不用着急,慢慢来。这话让邱先生听了非常着急,觉得自己的终身大事不能这么被唬弄,便提出退还150元介绍费,遭到拒绝后,他向永嘉瓯北消委分会投诉。经过消委分会工作人员两次奔波,邱先生终于拿回150元。

  永嘉瓯北消委分会的一陈姓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已有一些消费者向他们反映过此类事情。当天他们接到邱先生反映情况后,马上与该婚姻介绍所取得联系,介绍所也答应退还150元,可当次日邱先生去退钱时,因双方言语不合,介绍所只愿意退还100元,于是邱先生再次向他们反映,经过他们再次调解,事情才圆满结束。不过,该工作人员认为,婚姻是终身大事,找对象时最好不要太着急。王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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