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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肇事打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25 乌鲁木齐晚报

  醉酒驾车肇事,在交警进行处理时,喝得酩酊大醉的司机却将拳头挥向交警。昨日,记者从沙区交警大队得知,肇事司机周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当事民警回忆,9月1日凌晨1时05分许,当日值班的沙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台“首府滨河路一越野车与一出租车相撞”的通知后,驱车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左前侧被撞变形的出租车停靠在路边,另有涉嫌肇事的一辆越野车停在路旁,车上空无一人。出租车司机说越野车司机在附近的商店里,民警刚走进商店,喝过酒的越野车司机周某便对民警推推搡搡,并扭着交警的胳膊,撕扯衣服,还将民警口袋里的钱物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当时看到他挥着拳头打交警,我们围观的几个的哥都想上去揍他,但那位被打交警一直挡着我们,坚持不让我们用暴力解决,嘴里还一直对那醉鬼说‘请配合我的工作’,我们只得打110报了警。”的哥王师傅说起当天的事,非常气愤。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醉酒的周某制服。目前,周某已因妨碍公务、醉酒驾车、殴打警察,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当日被打的交警经医院鉴定,确定为轻微伤。

  据了解,这是首府继今年5月4日一名醉酒司机殴打东山区交警大队两名执勤民警后的又一起违法事件。

  谁来保护警察的人身权益

  被醉酒后肇事的司机连击几拳,还坚持说:“请配合我的工作”。这位交警做到了“文明执法”,维护了公安民警的形象。但面对这一起起因醉酒而发生的暴力事件,除了对醉酒驾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拘留数日的处罚外,有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维护人民警察的权益呢?

  一则新华社发布的消息,自2001年至2005年,公安民警在执法中遇到阻碍或遭到暴力袭击,牺牲的有200余人,受伤的达1.4万余人。照这样算,我们的公安民警平均每天有7人以上因遭遇暴力而受伤。而在首府,据不完全统计,从年初到现在,就已发生五起暴力抗法的案件。

  我国一直主张公安民警“文明执法”,但在文明执法的过程中,他们受“伤”并不是完全来自与歹徒的搏斗,而有一部分竟是来自他们所保护的公民。

  在国外,有的国家有“袭警罪”一说,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和刑事法律里,却并没有对袭警行为的专门惩治规定,只是根据袭警行为的轻重,分别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里的规定。

  记者不禁想,若是国内也可以把以妨害警察执行公务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侵袭警察(或警务人员)的行为规定为一个独立罪名的话,那些趁醉而为非作歹的抗法人士的行为就将被法律所限制,他们在暴力抗法时也许才会有所顾忌。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彭芳 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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