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造成停电事故供电公司起诉获赔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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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3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近日,由无锡供电公司起诉辽阳市某公司机动车造成停电事故要求赔偿电量损失的案件,获南长法院审理判决。此案是该公司依法主动维权起诉的第一起案件,也是此类电力设施破坏案中获胜诉的第一起案件。 2005年8月15日,辽阳市中信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辽K07439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无锡市清扬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八号桥路段时,车上货物顶端因违章超高碰挂过路的钢绞线,
无锡供电公司今年2月9日向南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有关单位赔偿因抢修电力设施所花费的费用及电量损失。法院最终判决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赔偿该公司电力设施抢修费4956元和赔偿电量损失费15914.54元,共20870.54元。(许景新张磊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