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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居民欠交物业费物业出狠招——电梯停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艾波报道从9月4日早晨开始,南洋花园30号楼的电梯停运已经整整3天。

  这幢16层高的大楼内年龄最长的老人已经93岁,连日的爬楼让所有居民苦不堪言。有居民称,事件的导火索是部分业主连年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才出此狠招。

  早上10点,该幢大楼内进出的都是老年居民,手中沉甸甸的菜篮子,还要爬高楼,
大家对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十分气愤。

  居民小组长朱阿姨表示,她家是正常交纳物业费的,但是这次也被牵连了进去,每天少则二三趟,多则五六趟,10多层的楼梯天天这么爬,根本吃不消。由于住着的大都是回迁户,70、80岁的老年人为数不少。这几天,大家像笼中鸟一样被关在屋里,能少出去就少出去。家住12楼的王女士表示,因为工作时间和物业上班时间不一致,有时一时又想不起物业费,所以才拖欠了物业费,这几天上班回去已经很累了,还要爬这么高的大楼,真不知何时能结束痛苦生活。有居民就此事咨询物业后被告知,电梯的电脑板出现故障,被送至上海修理,至于什么时候能修好,则是个未知数,最主要的是,即使修好了,由于居民不交物业费,公司也拿不出几千元取回电脑板。

  对此,物业部门表示,大楼内住着54户居民,只有4户交纳物业费,拖欠最多的已有3年半没有交费了。而每平方0.4元的物业费中还包括了电梯修理费,价格并不贵。问题在于居民认为当时电梯设计时为4户2梯,现在只有一部电梯,但此事早在入住前就进行了协调,不应成为物业费不交的理由。而有关律师表示,可以要求专业公司出示电脑故障的诊断依据,如果电梯根本没毛病,那么物业的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他们不能擅自将属于业主所有的电梯零部件进行拆卸。这种做法也有失公平原则,使交纳物业费的业主权利受到了损害。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行使影响居民生活的权利,公司应该通过合同约定,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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