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足钱半年拿本科证》追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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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1:3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6日讯今日,本报刊出了《交足钱半年拿本科证》一文,对“北京兴华大学”在哈招生并承诺“交足钱半年拿本科证”一事进行了报道。文章见报后,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表示,该招生点的招生、办学承诺均属违法;近日省教育厅将发布公告,提醒家长及学生不要上当。
今日上午,记者来到省招生办,据省招生办沈处长介绍,“北京兴华大学”根本不属于全国高校在省内的招生计划之列,所以它仅属于社会办学的“助学辅导班”,其实无权发放毕业证。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任处长表示,“北京兴华大学”在哈招生点没有在省教育厅备案,而且“交足钱半年拿本科证”这一办学承诺也属于非法。这一现象体现了外省学校在我省招生尚处于无序状态,很多外省学校没有在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就不可能获得在黑龙江省招生的合法身份。 据了解,省教育厅在近日将发布公告,证明“北京兴华大学”系在哈非法招生,并提醒家长及学生千万不要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