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驾车逃窜拖拽店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4:2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潘维杰记者江跃中)薛笛在一手机店内趁无人注意顺手牵羊偷走一部手机。店主发现后追出店外,薛竟指使同伴驾车逃逸,全然不顾手拉车门的店主,将其拖拽四五十米并下车殴打。近日,薛笛被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今年5月12日下午1时许,薛笛坐上朋友谢习司驾驶的桑塔纳轿车,来到宝山区罗店镇一通讯器材商店。薛趁柜台工作人员忙着招呼顾客,顺手窃得了放在柜台内的厦新M630手
薛见张女士抓着车门把手不放,无法甩开她,便又指使谢停车。停车后,薛下车对着张女士就是一通猛推,并殴打张女士,把她推倒在地。这时,薛见有联防队员闻讯而来,赶紧弃车逃逸,但还是被联防队员、民警和群众合力擒获。 【检察官点评】 本案中,薛笛窃得的手机价值为1100余元,依据法律规定,并不构成盗窃罪。但他被店主张女士发现后,为了抗拒抓捕而拖拽、殴打张女士,致使张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其行为已经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将要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