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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桑骂槐”一文不构成名誉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4:27 新民晚报

  我国著名书法家、书画鉴赏家谢稚柳(1997年去世)之子谢定琦为父“正名”案一审落定。前天下午,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决,要求上海画报出版社停止销售《书画鉴定与艺术市场三十六计》一书,不得再版发行,但未构成名誉侵权,为此原告要求在相关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教授出书引发诉讼

  2005年1月,上海画报出版社出版了《书画鉴定与艺术市场三十六计》一书。该书在《第二十六计指桑骂槐》中有一段描述:“有人曾持一件假的文征明《武陵春色图》卷请谢稚柳先生题鉴,谢先生一看是假的,推回润笔,不肯作题。我恰好在场,口占一绝……前两句写画面景象,后两句写有钱的大款不识真伪,所以得到的这幅《武陵春色图》其实是假的。谢先生一见,马上援笔题上,并与我对分润金。”

  谢稚柳先生的儿子谢定琦看到此文,认为作者徐建融杜撰事实,严重损害了谢稚柳的名誉权;而上海画报出版社在出版中审查失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要求判决该书停售和公开赔礼道歉。

  理解偏差?损害名誉?

  上海画报出版社辩称,该书借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智慧与谋略,来解析艺术品市场有价值的专业著作。该书虽然列举了谢老巧妙地以题诗的方式指出该“文征明《武陵春色图》卷”是一件伪作,但这不仅无损于谢老的名誉,反而是对谢老实事求是鉴定态度的肯定。由于读者理解上的偏差产生了误会,出版社表示歉意,也愿意采取一些措施来挽回影响。

  作者则陈述,《书画鉴定与艺术市场三十六计》一书的主题是从书画鉴定和艺术品市场的角度诠释“三十六计”,书中涉案事例本身不带有任何批评与贬低意思,而是要学习老一辈鉴定家的职业道德,但有些读者对此产生误会,他为此向谢定琦先生表示歉意。

  有所不当不属侵权

  法院认为,《书画鉴定与艺术市场三十六计》一书中《第二十六计指桑骂槐》一文,单从此段文字看,谢老把徐建融先生口占的诗“援笔题上”,并对分润金,可能会引起读者的误解,但通读全篇,作者是为了说明“……在书画鉴定的题跋中,常可运用此法,既不使画主人难堪、不满,又不使自己(鉴定者)掉身价、坏声誉。”

  因此,谢稚柳先生通过题诗,巧妙地点出有钱大款不识真伪而得到伪作,旨在从书画鉴定的角度诠释“指桑骂槐”这一计谋。文中对于某些细节的描写确有不当之处,但尚不构成对谢稚柳先生名誉权的侵犯,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特约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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