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学生离校两月躲债 家长质疑校方教育不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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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5:48 中国徐州网 | |||||||||
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 (记者 陈欣) 昨日上午,家住睢宁县的刘先生夫妇来到本报称,他们就读于睢宁县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初一(1)班的儿子刘子文,因学校管理不善及老师批评教育不当,6月28日离校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儿子走失后学校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寻找。 家长:老师教育不当孩子离校出走
据刘先生介绍,他们现在上海工作,儿子出走前就读于睢宁县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初一(1)班。为了让孩子有安全良好的学习环境,他们为儿子办理了住校手续,监护责任由住在睢宁县庆安镇的孩子姑姑代管。 按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不允许吃零食,可入学后,班主任刘老师曾向他们反映孩子喜欢向同学借钱买零食。经了解,他们知道校园内开了个商店,学生可用就餐卡在商店买零食。既然不允许吃零食为何校园还设商店,这让刘先生夫妇不能理解。另外,儿子与同学发生矛盾想调换班级,班主任刘老师知道后没进行引导,而是挖苦他说太没有骨气,并表示:调班可以,学习不好、品德不好的人,别的班不会要。 刘先生表示,孩子不能很好融入集体,老师没有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反而采取挖苦的方法使孩子出现自卑逃避现实的心理,最终选择了离校出走。刘先生还说,该校住校生与走读生佩戴的校牌颜色不一样,学校施行全封闭管理,除放假外平时不允许住校学生出校门,因此在孩子出走一事上,门卫未尽到责任。6月28日是星期三,孩子一下午没有上课,班主任没发觉,直到29日早晨才发现并告知家长。在孩子丢失的两个多月里,学校不积极主动地去找学生。 班主任:小刘是因躲债而出走 据班主任刘老师介绍,小刘同学平时好吃零食,经常向同学借钱,事后又不能及时还,渐渐同学们对其都不信任了。为了帮助小刘改掉借钱吃零食的缺点,让其写了一份检讨,并在班上念读,目的是让同学们帮助监督他。4月份,小刘向外班同学借了180元钱,承诺到时还400元,可这位同学几次找小刘索要未果,6月26日,又向小刘同学索要,其仍未还上,28日中午小刘就离校出走了。刘老师认为,小刘是因躲债出走的。刘老师表示,当天下午,他有3节课,所以未能及时发现小刘出走的情况。 刘老师说,新学期快开学了,老师及全班同学都十分想念小刘,盼望其尽快回到班集体。 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该校校办的李主任对此表示,对于学生离校出走,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班主任教育学生时,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过于简单急躁,特别是学生出走当天,班主任没有及时报告学校,是其失职。学校在管理上也存在漏洞,学校会借此加强对学生的相关教育,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李主任说,学校得知学生出走后,曾在县、市相关媒体及扬子晚报上都登了寻人启事,也派出相关领导及教师四处寻找,班主任已在徐州找了近2个月。“我们既牵挂小刘同学,也牵挂着已报到的三四千名学生,教师放弃上课都去寻找也不现实,希望家长能理解。”李主任还表示,如果小刘回校,校方不会对其进行处分,而是准备开展几项活动来感化他,让他重新感受学校集体的温暖。 县教育局: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 睢宁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工会赵主席表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在管理上存在疏漏之处,并责成学校积极配合家长寻找学生,加强学校管理。在全县校长会议上通报此事,以此为戒,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知道小刘下落的市民请与其家长父013818975375(上海)及母0134802003107(上海),86774188,88473818或者晚报热线85608110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