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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被关家中学习 前妻起诉前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1:1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王女士离异后,前夫没将7岁多的儿子送进学校,而是在家里教育,为此她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以便让孩子能进校参加正规学习。昨天下午,此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下午1点半,记者刚走进法庭,就听到旁听席上,一个小男孩熟练地念英文报纸,周围是众多媒体记者,念完后,小男孩翻译了一遍。但小男孩母亲的担心恰恰在此。王
女士起诉称,2000年她与前夫侯先生离婚,她在离婚时同意将儿子小伟(化名)由侯先生抚养。2003年,侯先生被单位开除至今无业。2004年6月,侯先生将正在幼儿园上课的儿子强行接走,在家中自行教育,几乎断绝孩子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在此期间,前夫始终不让她探望孩子。这给孩子的成长蒙上不可磨灭的阴影,自己作为香港文汇报驻京记者,每月都有稳定收入,因此完全可以养活儿子。

  王女士的前夫称对孩子的教育完全成功,孩子能流畅地读《三国演义》,并能自学英语,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请求。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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