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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线”摸瓜 嫌犯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2:0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晁阳) 一个只具有初中文化的地道农民工,白天搞装修,晚上替人值班,闲的无聊上网聊天,却聊来了一名在校大专生,几天后发生了性关系,为200元残忍将其杀害后,电线捆绑,用五个颜色不同的塑料袋将受害人尸体包裹,乘着黑夜行人稀少雇拐的,将尸体抛弃在东郊一家属院的楼道内……

  警方仔细分析,层层剥茧,终于从五个颜色不同的塑料袋和捆绑的电线上锁定了犯
罪嫌疑人。60名警力7天6夜,排查上千人,对比不同的指纹7000多人(次),并在第一时间启动命案机制,终于成功破获。

  家属区深夜惊现裸尸

  2006年8月31日凌晨1时59分,公安碑林分局东关南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案称:东关南街亘垣堡14号家属区的楼道内,靠墙边发现被塑料袋包裹的一具裸体女尸。派出所教导员李彦军在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的同时向分局通报了案情。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是一个用五个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包裹着的女尸,女尸被嫌疑人用黑色电线和绿色电线头脚弯在一起捆绑,电线上还用胶带纸缠绕。公安碑林分局刑侦大队长王红伟、副队长奚普宁和刘枫、高峰等迅速赶到命案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包裹尸体的塑料袋有三种分别为“威尼诗”红塑料2个、“易初莲花购物中心”蓝色袋子一个、黑袋子2个(无标志)。经过细致勘查,在胶带纸内侧提取到一枚指纹。经过分析,民警认为此指纹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所留,由于是裸尸,惟一的证物就是系在脖子上的一块玉佩。

  命案发生后,公安碑林分局局长王建民和王毅刚副局长亲自带队,并在第一时间启动命案机制,迅速成立了由分局刑侦大队和东关南街派出所60余名警力组成的“8·31杀人案”专案组,以案发地为中心展开侦破。

  千人排查寻找线索以物找人

  9月1日早上,专案组召开紧急研究会议,最后形成从三个方面切入展开侦破:以现场为中心展开调查走访,逐门逐户都要见人,对符合条件的人都要提取指纹;尸体是用5个不同的塑料袋包裹的,5个塑料袋的来源和出入处都要调查清楚,尸体被弯曲捆绑,捆绑的手法非常专业,还有谁都具备有这样的条件,塑料袋是哪里生产的等等都不能放过;其次,围绕尸体上的电线查找。

  制定了详细的侦破方案后,专案组60多名民警迅速开始摸排走访。侦查信息很快返馈回来,装尸体的袋子是西安市康复路某厂生产的,而且该厂每天要向西安各大市场至少批发上万条,哪里才是犯罪嫌疑人购买的地方呢?“金山牌”高档电线也相继查出不下几十家。针对此情况,专案组立即重新研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起码是一个懂电工会装修的人,随后,民警开始以东关南街为中心,向外展开摸排,对所有经销此电线和塑料袋的商店全部排查。

  嫌犯服装店落网

  民警分赴各点先后对7000多人(次)进行了指纹对比,但是遗憾的是7000多人的指纹没有一个和电线内侧的指纹吻合,也就在专案组准备重新启动预备方案的时候,从民警高峰处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女尸的尸源找到了。原来,专案组在发布了认领尸源的消息后,蓝田县某村村民来到东关南街派出所对尸体进行了详细的辨认后,确定死者是西安某卫校02级的大专学生,目前正在西安某医院进行实习。

  找到尸源后,专案组立即对李丽(化名20岁)的周围关系进行了严密的排查,但是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9月6日19时30分,当民警排查到解放路180号的“可心服饰店”时,店里看守人员余振军(男,汉族,35岁,系陕西省丹凤县竹林关镇竹林村人)神色慌张,民警问话前言不搭后语,细心的民警在该店还发现了三种塑料袋和案发现场的塑料袋一样,并且该店还有“金山牌”电线也和案发现场的一样。民警立即将余振军带回专案组进行指纹对比,结果发现余振军的指纹和案发现场的指纹完全吻合。随后余振军也交代了他的犯罪过程。

  为200元残杀大专生

  原来,今年8月25日晚上,李丽上网时在网上认识了网名为“为你痴为你狂”的男子,聊了几个小时后,李丽发现“为你痴为你狂”比较幽默,也很会说话,体贴女性,随对“为你痴为你狂”产生了好感。8月26日晚上他们继续相约网上聊天,这次聊得更加火热,李丽就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所在的学校及电话号码告诉了“为你痴为你狂”。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就用短信息聊天,8月30日他们相约到余振军给人看守的商店并且发生了性关系,激情过后李丽提出要余振军给她200元钱,说她最近手头比较紧张,余振军说他没有钱,身上只有40元,为此两人便发生了口角,不愉快地分了手。事后李丽感觉自己很吃亏,又来到余振军看守的商店索要200元,余振军还是不给,二人在争吵中余振军就用手掐住李丽的脖子将其掐死,并将李丽的衣服剥光用店里的电线捆绑后装在塑料袋里,半夜雇了一辆拐的将李丽的尸体拉到了东关南街亘垣堡14号家属区的楼道内,逃回店里装做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

  “我本不想将她杀死,当时我确实没有200元,我说将我的身份证押给她,并且对她说保证三天内给她200元,可她就是不愿意,没有想到我上网给自己挖好了坟墓,真不该上网啊,网络真害人!”这是犯罪嫌疑人被押往看守所的路上对记者说的最后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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