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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打闹坠亡父母状告玩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2:05 新京报

  一审法院认为悲剧出于意外,驳回其诉讼请求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石磊)儿子与两名同学在学校教学楼厕所内打闹时,不慎坠楼身亡。李女士夫妇认为,是这两名同学的共同危险行为导致儿子坠楼,将这两名同学告上法庭,索赔46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一审法院驳回其起诉后,李女士夫妇已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2004年12月8日下午课间休息时,李女士的儿子与同班两名同学在教学楼男厕所内泼水玩耍,两名同学躲入厕所邻窗的隔断间及储物间。李女士的儿子踩着窗台扒在储物间挡板上沿寻找,由于窗台湿滑加上窗户未关闭,李女士的儿子不慎从窗户坠落到楼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女士夫妇起诉到法院,称儿子是被其中一名同学推下楼的。

  两名被告辩称,他们没和李女士的儿子打闹,而且学校已经赔了30万,不同意李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事发前两名同学虽与李女士的儿子泼水玩耍,但不能证明这与李女士的儿子坠楼有因果关系。李女士的儿子蹬踩窗台失去重心坠楼不能证明是被人推所致,应属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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