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出台专门措施规范干部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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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3: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董锐 记者 赵一) 记者昨日从郫县获悉,为切实改善郫县农村的投资软环境,增强村组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该县纪委出台了《村组干部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村组干部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村组干部为自己和亲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材料设备;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阻挠项目正常进场;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刁难企业和强行有偿服务……《办法》列举了一系列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并规定村组干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造成政令不畅,损害了郫县投资软环境的行为,都应追究责任。 对违规的村组干部,将给予诫免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书面告诫;扣发奖金;依据有关规定罢免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追究等严厉的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