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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销售“猫腻”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刘文忠)“家具销售多猫腻,有关部门应该来规范一下!”今天,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钟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在北园大街购买家具的遭遇,并发出呼吁。

  上周末,钟先生来到北园大街准备购买一张双人床和一张餐桌。在家具城挑选家具时,钟先生发现,几乎所有厂商所销售的家具要么没有明码标价,要么价签形同虚设。

  “价格不明,不能刷卡消费,更严重的是卖方拒不提供正式发票,只给了家具城自己印的一张纸。说好了免费送货上门,送到家了却又要收楼层费。”钟先生反映,交完钱后,销售人员给他填了一张家具城自己印的所谓商品“信誉卡”,第二天送货上门时,工作人员要他每层楼给5元钱上楼费,否则不给送进门。钟先生住4楼,不得不掏了20元楼层费。因为车辆停放处到楼门口还有一段距离,钟先生最后还被迫多给了10元小费。

  记者今天调查发现,家具销售中确实存在不少“猫腻”。比如,物价部门明确要求,销售商品要明码标价,价格有变动的,还应采用三色价签。但在一家具城,记者发现很多家具都没有标明价格,有的虽然有价签,但同样可以数十元上百元地杀价。一销售人员称,出示的价签只是应付检查用的。作为售后服务的一部分,家具销售和家电业一样,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但调查发现,家电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和三包期内的维修均是免费的,而家具业一些厂商则只答应免费送货到楼下,上楼则要收取楼层费。不少厂商表示,这早已是业内默认的行规,除非提前讲好,否则送货人员不给送上楼。

  税务部门规定,顾客消费额在10元以上,商家应当主动提供发票。但记者在多个家具城发现,销售人员通常只给一张印制粗劣的“信誉卡”,上面写明销售商、家具名称以及销售价格和有限的三包规定。“要发票?没有。”一销售人员表示,不给开具正规发票,是为了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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