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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放贷 无钱还债一男子被拘留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4:2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7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李明君)一男子有钱放贷却拒不承担担保责任,今天,平阴县法院对这名男子作出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04年3月,平阴县某镇农民王某向赵某借款4000元,由高某当保人。借款逾期后,王某外出他乡,下落不明。赵某无奈,于今年4月将高某和王某诉上法庭。法庭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偿还赵某借款4000元及利息,高某负连带清偿责任。高某虽对判决不服,但没有上
诉。判决生效后,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对高某多次传唤,但高某一直强调当时借款时王某说好不让自己还,所以坚决不予偿还。昨日清晨,执行人员到达高某的家中进行搜查,搜到了一把借条。执行人员当场验收,均系别人借高某的钱,借款利息有的是月息二分,有的是月息五分。执行人员询问高某时,高某开始时说自己借别人的钱,后来又说这些借款人都找不到,企图逃避执行。执行人员核对后,发现几张借据是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形成的。

  因高某有钱拒不履行义务,却把钱向外出借,谋取高利,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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