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轮椅逛超市摔下滚梯根据有关规定,商场、超市应设无障碍通道,以方便顾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4:57 北方晨报 | |||||||||
帮办热线96961报道 “坐轮椅逛超市太难了。难道坐轮椅的顾客,就不是顾客吗?” 60岁的蒋女士家住铁西,老伴因患病进出均得靠轮椅。有一次,蒋女士推着轮椅带老伴去附近一家大型超市购物。 蒋女士以为,超市购物车既然可以乘斜坡式滚梯,轮椅上去肯定也没问题。没想到
蒋女士认为:“超市应该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考虑,设立无障碍设施。”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在无障碍设施的配备方面,市内数家超市商场显得参差不齐。部分超市明显忽视了残疾人通行,门口的台阶成了最大的路障,以轮椅代步的残疾人,根本无法进入超市。有的超市没有设专供老年人和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一位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直上直下的电梯只用来装卸货物,不能用于顾客乘坐。 当然,也有一些超市注意到了这些细节,景子街购物中心就为残障人士提供了观光电梯作为轮椅通道。 根据《辽宁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像新建超市、商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按照标准设置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而对于一些老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置也需不断完善。 相关链接: 无障碍设施是指道路铺设盲道,路口进行坡化处理以及设置盲人交通音响信号装置,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升降电梯等。 本报记者 常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