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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诈骗警方揭秘四大骗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6:1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尹晓华实习生闫新宇 “当前,非法诈骗犯罪活动猖獗,广大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要特别谨慎小心,谨防上当受骗。”近日,在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介绍了犯罪分子惯用的四种欺骗手法,帮助市民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骗术一:

  非法集资血本无归

  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开办投资讲座、邀请参观种植基地以及举行抽奖活动等形式,欺骗中老年群众与该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及种植合同,“认购”其在大邑县的流转土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据统计,该案共涉及集资户1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

  骗术揭秘:该类案件中,犯罪分子注册成立公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以此披上合法外衣。这些不法分子的办公地点,一般都租在高档写字楼里,致使中老年人被公司“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等假象蒙蔽。犯罪分子再以“高息”或“高额回报”为诱饵,拉拢引诱受害人“入套”。

  警方提醒:面对五花八门的宣传和高额回报诱惑时,要多留心和慎重考察所推荐项目和产品真实性及合法性,切勿轻易“投资”。

  骗术二:

  货物“倒拐”难觅踪影

  2005年6月16日,成都市某货运配载服务部与货车司机刘某签订委托配载服务合同,约定由刘某将一批价值17万余元的废塑料运至广东省,后刘某在运输途中携货失踪。经调查,刘某驾驶的货车已于2000年强制报废,其驾驶证系伪造。

  骗术揭秘:犯罪分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车牌、行车证骗取货运中介公司的信任,并预留下假电话号码和联络地址,以致案发后难以追查。

  警方提醒:办理委托运输业务尽可能亲自洽谈有关事宜,对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汽车牌照、行驶证等证件要严格认真审查,切勿私下接触并委托个人办理托运业务。

  骗术三:

  工程承包子虚乌有

  2004年9月,刘某伙同他人虚假出资成立四川盛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后,刘某在未取得任何报建立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谎称其公司将投资开发某民俗文化城,与受害人签订该项目的沙石采购合同,诈骗受害人保证金共计25万元后逃匿。

  骗术揭秘:此类犯罪的目的仅仅定位为双方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保证金等部分资金,而不是侵吞全部资金,诈骗得手后即溜之大吉,令人防不胜防。

  警方提醒:首先要认真考察和核实对方人员身份和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对交付所谓的保证金或其他名目款项时要十分谨慎,要看对方有无履约能力。

  骗术四:

  虚假证明骗取信贷

  2003年3月至9月期间,肖某恶意以按揭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客车26辆,在办理按揭款过程中,肖某以高出实际价格一倍以上单价向银行报价,并提供虚假手续,骗取银行贷款2718万元。2005年6月初,肖某将其中三辆已经购买的客车,以分期付款方式分别销售给高某和陈某,并在收取首付款54万元后迟迟不交付车辆。

  骗术揭秘:提供虚假个人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以及提供伪造的证件文件骗取银行、保险公司信任,是该类犯罪的主要特征。

  警方提醒:银行及保险公司应认真审查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各项证件、文件,随时掌握并跟踪机动车辆价格信息。个人在购买机动车时,应谨慎审查该车的权属状况有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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