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3卫生院长获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罡)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2万至6万多元的贿赂,南充市嘉陵区3名卫生院院长栽了。 陈某在担任该区李渡中心卫生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收受医疗器械和药品供应商现金66100元。担任该区安平中心卫生院院长的蒋某也收受贿赂23000元。嘉陵区金凤中心卫生院修建综合楼,时任院长黄某收受承建商20000元。近日,嘉陵区法院分别判处3人1年至3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