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违法不认错袭警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5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9月7日,记者从大东交警大队获悉:葛某骑电动自行车违法通行,还动手打了上前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交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天。

  9月6日14时30分许,大东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肖增光、张欧两名同志在津桥路上巡逻时,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由西向东在快车道上行驶,便上前纠正。该男子拒不交纳罚款,并自称是刚从“号里”放出来的,妄图以此恐吓民警。民警发现此人喝过酒,遂好
言相劝了近十分钟。这期间,此人多次对民警口出不逊,脏话连篇。民警遂决定扣留其电动自行车。该男子立即火冒三丈,冲着拽住自己电动自行车的民警的手部狠狠打去,并扬言“要用枪崩了民警”。民警始终保持冷静,拨打110报警。

  几分钟后,小津桥派出所民警出警,将打人者带回审查。经初审,该人姓葛,1978年4月18日出生,家住沈河区东滨河路78号,无业。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2款,葛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据警方介绍,在“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大环境下,仍有少部分人我行我素,无视法律法规,违法行车、争道强行,更有甚者把交警的劝阻视作“找茬儿”,无故辱骂、殴打民警。几个月来,已有多名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章守法,做文明市民。(高志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