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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变味 消协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5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出门旅游本是一件高兴事,可家住皇姑区的消费者李先生一家四口在旅途中却没高兴起来。一路上两口人闹病,另两口人跟着上火,回沈后李先生找那家旅行社讨说法又遭拒……9月7日,皇姑区消协成功调解了此消费纠纷。

  8月中旬,李先生全家四口人参加了辽宁某旅行社组织的青岛、烟台、威海、山东5日游。旅行团到达蓬莱市的蓬泉宾馆吃罢晚饭后,夜里10时许,包括李家两人在内的13名游
客开始上吐下泻。尽管打了点滴,但全家人第二天只能把原定的游玩项目取消。此外,李先生在旅游合同当中,清楚看到明确规定上游船时的船票是三等B票,可全家人坐到船上时却发现是三等C仓……

  回沈后,李先生多次找到旅行社要求赔偿,可是工作人员却以“经理不在”等借口一再推委拒绝。李先生遂向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经调解,该旅行社负责人同意赔偿李先生1200元。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吴宏、黄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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