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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制度推贤能创新务求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02 黑龙江日报

  赵传杰 贾晋璇 本报记者 卢军 邵晶岩

  从2003年开始,“从严管理”成为了哈尔滨市法院工作的关键词。三年多过去了,哈市法院“从严管理”的内涵变得更为丰富。以解决问题为总抓手,以从严监督和从严追究为支撑点,以用人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创新为新举措,“明法度,举贤能”,全院上下兴起了一股围绕问题抓公正的新风。

  决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经过三年的从严管理,哈市法院党组发现,法院司法不公是因为不去发现问题,不去解决问题。为此,今年哈市法院党组提出了“以解决问题为总抓手,提高审判工作水平”的工作思路。

  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伦说:“工作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就等于什么也没有抓,什么也没有做。”

  于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机制建立起来。该院先后建立了接访、评查案件、剖析案件、审委会讨论案件、督办、投诉举报、入庭听审等20个发现问题机制,并建立了相应的评价、激励机制,调动了法院各方的积极性。

  为了更多地发现问题,该院扩大了监督部门的范围。干部处、基层处、机关党委、督办室均被纳入监督部门之列。同时,随着该院正风正气的树立,49名业务骨干自愿加入到监督队伍中来,组成案件评查团和纪律作风督查团,以监督权制约审判权滥用,形成了监督部门与审判部门制衡的局面。

  今年1至8月份,监督队伍深入到全市两级法院的各部门和边远法庭,通过明察暗访,从发改、信访等各种渠道入手,发现冷、横、推、拖、滥用审判权等纪律作风、司法形象问题400余个,发出案件质量、纪检监察、纪律作风、信访和督查等五项批评通报537期,通报干警790余人次,有效地转变了法院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案件质量。

  用人:靠工作不靠运作

  用什么样的人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深化从严管理的关键。今年,哈市法院确立了以政绩取人,将用人标准定位于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

  上半年,哈市法院对中层干部进行了大批量、集中调整。调整主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有形政绩”。依据三年来的政绩考核、业务素质考试、民主测评进行排序,公开竞岗;二是把加强审判部门作为重点,从后备干部当中,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有审判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充实到审判一线;三是坚持宁缺勿滥。

  通过调整,15名同志被充实到中层正职领导岗位,9名同志被充实到中层副职。这些同志上任以后,工作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勇于创新,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使各个部门的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

  这次干部调整,哈中院坚持依靠机制选人用人,让原则性强、工作有能力、政绩突出、排序在前的干部得到重用,真正在干警中树立起了“靠工作不靠运作,靠能力不靠关系”的用人导向,得到了全院干警的普遍认可。

  措施:“五个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把工作方法创新作为一项重要课题来抓,哈市法院制定出台了“五个办法”,即院长集体接访、发改案件评查、信访案件听证、重点案件剖析、典型案件邀请当事人述说。

  今年5月份,延寿农民李祥花来到哈市法院,对接待她的法官深鞠一躬,感激地说:“我的案子能够再审,并有望解决多亏了你们这些好法官啊,今后我不再上访了,就按照法院程序解决问题!”

  原来,2003年李祥花因对离婚判决中财产分割不服,到有关部门及北京上访。针对李祥花上访反映的问题,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认为原判确实存在问题,故呈请哈中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哈市法院迅速启动再审后,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在这一过程中,哈市法院和一审法院的法官始终耐心细致地做李祥花的思想工作,向她详细说明法律程序与案件进展情况。李祥花在与法官的交往中看到了两级法院认真解决其问题的真诚态度。

  在提高上访案件的办结效率上,要求责任单位除在第一时间内接访外,要在上访发生后一周内完成性质确认,即有理访还是无理访,对上访有理或部分有理的案件,要在确认后的两周内完成对责任人的追究,一个月内对案件纠正完毕,以此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从年初开始,哈尔滨市法院进一步完善了院长集体接访制度,变双周接访为每周接访,对全部信访发改案件重新评查确认,并从中选取确有问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公开听证;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点案件,由办案人、部门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逐人剖析,总结经验教训,落实责任追究。

  今年1至8月份,该院无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上诉案件下降38.7%,发改案件下降20.9%,案件质量效率明显提高。

  克难:重实效破解执行难

  想有效破解执行难,单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显然不够,为此,哈市法院确立了借助外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建立大执行工作格局的工作方针。

  经过努力,哈市政法委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列入了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成立了由哈市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清积工作领导办公室,专项研究协调解决清理积案中的问题,特别是对特殊主体执行案件跟踪督促。

  哈市法院建立了执行“6+1”威慑机制,主要包括:一是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是委托调查执行;三是审计调查,触动被执行人软肋;四是公示执行,亮相被执行人赖账情况;五是悬赏执行,调动全社会力量提供执行线索;六是限制高消费、出境,延伸执行触角;七是依法打击拒绝执行与妨害执行行为,强化威慑作用。

  法官们综合运用各种威慑机制,使哈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实结率提升了一倍多,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得以执结。

  截至目前,哈市法院已执结各类积案9895件,结案率达95.62%,执结标的达9.74亿元。通过多部门联动和“6+1”执行威慑机制建设,以主动履行义务为荣、以恶意逃债为耻的良好法制环境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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