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燃放被罚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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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0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韩金星)昨天,市烟花办通报,本市开出了今年首张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两位燃放人分别被罚款200元。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供销社负责人也被予以治安拘留。 9月6日,市烟花办接群众举报:朝阳区北五环某会议中心南墙外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市烟花办会同朝阳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经
昨天,朝阳公安分局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燃放人张某、顾某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昌平公安分局也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昌平平西府供销社燕丹分社负责人予以治安拘留。市烟花办表示,这是今年处理的第一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限放法规。RJ1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