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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题词照片不得“商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0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今后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照片的行为将受严查。记者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执法人员立即对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和对销售点广告的巡查,对广告中出现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
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R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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