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3千元才能当三轮车夫 海口市民质疑为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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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48 国际在线 | |||||||||
南海网9月7日消息:海口市首批投入使用的200辆人力三轮车本月10日正式在海甸岛大部分路段及青年路九村区域营运。 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该报热线提出自己的质疑:“要想成为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我们这些下岗人员如何掏得起3000元给经营公司。”
质疑一 下岗人员交不起租车费 昨日下午,市民林先生向本报反映,前几天他去领报名登记表时得知,录用为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要交2200元车辆押金费、违章保障金500元、车辆月租金300元,共3000元。林先生说:“我是下岗人员,哪有那么多钱!小孩上学的钱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 质疑二 人力三轮车押金太高 对于录用为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要交3000元一事,市民陈先生说,一辆人力三轮车押金为2200元,相当买一辆二轮摩托车或者一辆电动车所需的费用。 陈先生认为,经营公司所收取的人力三轮车押金太高。据陈先生了解,一般的三轮黄包车,市场上卖价仅在600-800元,所以他对此表示不解,经营公司所提供的人力三轮车能值2200元吗? 质疑三 收违章保障金是否合理 市民苏女士表示,经营公司收取的一辆人力三轮车的违章保障金为500元,这种做法让她无法接受。 苏女士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单位不能收取求职者的押金,为什么经营公司却要收取违章保障金。苏女士对人力三轮车违章保障金的收取表示质疑。 质疑四 10元日租金是否过高 市民王先生表示,经营公司收取每天的租金为10元,即每月为300元,这样你不管刮风下雨,还是生病在床,都要起床蹬三轮车。王先生说,既然“人力三轮车工程”是为民工程,即要为我们这些下岗人员着想,当初说一些特困户只收5元租金,如今能有多少人享受到该待遇?(韦能发) 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特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