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之后 再伤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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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天,肥西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伤害案,并当庭判处4名被告2年至10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万多元。 被告蔡林和魏向阳于2003年和2001年分别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被判刑入狱。两人刑满释放后因找不到合适自己的工作而在社会上游混。去年3月,两人多次找到在肥西县紫蓬山脚下开设赌场的汪某商谈要求入股,或者是帮其看赌场弄点钱。汪未答应,并找其亲戚
(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