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结束退一半学费“双星”拒绝兑现承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1:3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根据学校的承诺,学期结束后就可拿回学费一半的抵押金,可林奇等10余名学生学业结束后被哈市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推荐到工作单位就业一年多,学校仍迟迟不退抵押金。7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7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学生林奇和李秀龙。据林奇介绍,他在双鸭山市597农场中学读初四期间,哈市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的工作人员来到了他们学校,称要招收计算机专业学员,承诺学期8个月,毕业后发证并推荐工作,而且收学费时,学校承诺学期结束后会退还给每个学生学费的一半即950元抵押金。2005年7月,林奇和其他同届的学生如期结束了学业,学校将其推荐到某电子大世界工作。同时,李秀龙被推荐到了一家个体网吧做管理员。可林奇找到学校准备要回950元抵押金时,学校却告知需要在推荐单位工作3个月,待工作单位对其工作表现认可,才能退还抵押金。 可3个月过后,林奇和其他学生再次找到学校时,学校又称,每个学生都要进行各科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才能颁发结业证并退还抵押金。学生们质疑,当初学校并没有告知,还需要考试合格才能拿到结业证和抵押金。事后,10余名学生多次找到学校索要抵押金,但未果。 7日上午,记者随几名学生来到了哈尔滨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据该校负责此事的殷老师介绍,由于大多学生学期结束后学习成绩都不好,所以没拿到结业证,也就不能退还抵押金。但学校为了学生就业,都提前安排学生工作,待学生有时间再回来随时参加考试,只要各科考试合格,学校就会颁发结业证并退还抵押金。 记者从哈市教育局了解到,哈尔滨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的这种短期培训属于学校自己开办的技能学习班,但开课前要取得劳动部门的相关许可。学校在授课前应和学生双方达成协议,待双方认同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教学。 针对此事,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郭顺律师表示,如果学校提前没有告知学生结业还要考试才能拿到结业证和抵押金,现在的行为就属于不合法,学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