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四年爱子 鉴定竟非亲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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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4:12 法制晚报 | |||||||||
抚养四年爱子 鉴定竟非亲生 丈夫获赔精神损失费 本报讯 (记者孙慧丽 通讯员 李力)疼爱了多年的4岁儿子越长越不像自己,疑心的父亲带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真不是亲生。穆先生把妻子诉至法院,提出离婚并索赔8万
近日,法院判决准予穆先生与纪女士离婚;孩子由纪女士自行抚养,纪女士返还穆先生为孩子支付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8万元。 爱子非亲生 丈夫怒起诉 穆先生诉称,他与妻子婚后时有争吵,后来感情破裂分居半年。纪女士于2002年生育一子,但长相越发不像他。 今年,穆先生带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论是儿子并非他的亲生子。 “我一直将孩子视为己出,十分关爱,得知孩子非我的亲子后我痛苦万分,感到莫大侮辱,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损害!”穆先生说。 纪女士则告诉法官,他们夫妻感情尚好,亲子鉴定结论有误差,不认可鉴定结论,不同意离婚。 庭审中,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做了亲子鉴定,结论为:不支持穆先生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女方赔损失 表示不上诉 法院审理准许穆先生与纪女士离婚,并一审判决孩子应由纪女士自行抚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成长期间支付的生活费用和穆先生所支出的保险费用6万余元,纪女士应予返还。 同时,因纪女士违背夫妻间应互相忠实的义务,法院支持穆先生索要精神赔偿2万元的诉求。 纪女士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