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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出国劳务为名忽悠他人2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0:14 大连晚报

  本报讯9月8日,金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因诈骗他人钱财2.3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赵某现年45岁,从1986年开始,她曾因诈骗罪被法院两次判刑。赵某不思悔改,反而“总结”经验教训,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她又策划了一个骗局。2006年4月间,赵女士利用农村青年急于出国劳务的心理,在金州区广泛散布自己与大连一外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是
亲戚关系、可以通过该关系办理出国劳务挣大钱的消息。消息传出不久,就有人找上门来,请她帮忙办理出国劳务手续。她以收取费用的名义骗取了4名青年各5000元,另骗取一人3000元。等受骗人反应过来,她早已没了踪影。随后,金州区警方将赵某刑事拘留。赵到案后,对自己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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