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非法持枪判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0:23 重庆晚报

  本报讯9月6日,合川市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持枪参赌的祝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祝某系合川市古楼镇农民。2005年4月,祝某通过他人介绍,在大足县龙水镇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仿左轮手枪一支、子弹五发,随后他还发射过一发子弹。5月11日下午,民警在南津街一茶馆内检查时,同在该茶馆的祝某趁民警不备,将随身携带的枪扔出窗外,被发现。祝某辩称,持枪的目的只是为了好玩,也是为了防身,并请求法院从轻
处罚。

  记者杨波通讯员高山网络编辑:李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