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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房产权区分对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0:24 重庆晚报

  九龙坡区渝州路100号杜晶晶:我和丈夫在婚前按揭买房,首付是丈夫给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婚后我和他一起支付按揭款,如今马上就要交房了。请问:如果房产证上只填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主持律师冯乔兵: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根据杜女士所说的情况,该套房
屋的权利应当作如下界定:其一,杜女士的丈夫于婚前购房所支付的款项,系丈夫一人支付,则属丈夫个人财产;其二,婚后所支付的按揭款,无论实际上杜女士是否支付,都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冯乔兵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邮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陈亮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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