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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好几天谁都不认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0:34 大连晚报

  近日是东财津桥商学院新生报到的日子,学校门前的人行道上竟有人划出区域,向在此摆摊的商家收费300元

  收费好几天谁都不认账

  学校:收据上盖章的机构“东财津桥商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不存在

  公寓物业:不清楚收取摊位费的事

  近日来,位于开发区马桥街道附近的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迎来了新生的报到。在这几天里,销售电话卡的、推销旅游项目的、出售生活用品的,大小商家纷纷架起摊位招徕生意并进行广告宣传。津桥商学院门前的东北二街几乎全部被商家占据。从9月4日开始,竟有人在东北二街的人行道上划出区域,向在此摆摊设点的商家收取“摊位费”。收据上还盖有“东财津桥商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的印章。为此,部分商家还与“学校方面”发生了冲突。津桥商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老师表示:该校没有“大学生服务中心”这一机构,也未收取过摊位费。而我市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也表示:所谓“摊位费”属于非法收费。

  商家

  凭啥收我“摊位费”?

  大连瑞德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在津桥商学院的新生和家长当中吸引客源、推介大连一日游,近日来我市不少旅行社都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津桥商学院,赶在迎新这几天在校门前支起摊位进行宣传。9月8日中午,他在商学院正门前支起的摊位遭到了“学校”的驱逐。王先生说,当时“学校”称门前的商家都是进行统一管理的,不允许私自设点,双方为此发生冲突,“学校”报了警。“是因为我没有向‘学校’交纳摊位费。”王先生称,被允许摆摊进行商业活动的商家其实都向“学校”交纳了300元的摊位费,而瑞德旅行社没有交这个钱,因此遭到了驱赶。“商学院门前是东北二街,这是开发区的公共道路,‘学校’有什么权利划地收钱?”王先生表示。

  昨日下午,记者赶往位于开发区马桥街道的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记者见到,学校门前的东北二街已经被交警封闭,该街的人行道上满是商家的宣传摊位。在东北二街一侧是商学院的校园,一侧是学生公寓,旅行社的摊位大多集中在学生公寓一侧的人行道上,而校园一侧的人行道上则多是“老乡会”等迎新摊位。

  不少旅行社摊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他们在此设点的确是交纳了300元的摊位费。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陈先生说,他们早在9月4日就交钱了,是向“公寓大楼里的人”交的钱。“不交钱哪能在这里摆摊?”陈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据。收据上写有“摊位费”字样,收款印章为“东财津桥商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现金收讫”,在公寓一侧摆出摊位的商家大多向记者出示了这一收据。这里的人行道上被粉笔划出了数十个区域,商户们说,摊位费就是按片收钱的。在商户们手中,记者还见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写有该商户“租”到的人行道区域编号——公寓摊位10号。纸片上写有“限9月8、9、10日当日使用”的字样,并盖有“大连龙源学生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印章。

  学校

  没有“大学生服务中心”这个机构

  收钱的是不是“东财津桥商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呢?随后记者找到了东财津桥商学院学生工作部的负责人汪老师。汪老师说,当天确实是他带人清理瑞德旅行社的宣传摊位的,但原因并不是该旅行社未交“摊位费”。

  汪老师告诉记者,由于迎新期间学校确实要在校门口进行宣传活动,因此向开发区交警部门申请封闭了东北二街。“根据学校规定,在校园一侧人行道上设置摊位的都是校内学生组织,有几户商家也都是校方统一安排的,瑞德旅行社把摊位设在我们正门前,已经严重影响了迎新秩序,必须进行清理。”汪老师说,学校从未向任何商家收取摊位费。

  那么收据上的“东财津桥商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又如何解释呢?对此汪老师表示: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根本没有“大学生服务中心”这一机构,因此印章属于伪造。汪老师说,迎新期间,学校只安排了东北二街商学院校园一侧的人行道摊位,对面的学生公寓校方已承包给“龙源物业”进行管理,摊位费可能是该公司收取的。“无论摊位费是谁收的,都和我们津桥商学院无关,我们也将调查收费方伪造我校印章的事,并追究相应责任。”汪老师表示。

  物业

  不清楚收费的事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设在津桥商学院学生公寓楼内的“龙源物业”办公室。几名工作人员均表示:商学院公寓是由“龙源物业”进行管理的。但他们并不清楚门口人行道迎新期间收取“摊位费”的事。一姓刘的男性工作人员称,相关负责人不在,也没有其联系方式。记者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下,希望物业方面与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为止,物业负责人仍未打来电话。

  有关部门

  属于非法收费

  记者从开发区交警部门获悉,东北二街确实因校方申请而封闭,但他们并不了解人行道上收取“摊位费”的事。

  随后记者与大连市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取得联系。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占用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商业宣传已违反了市容管理的相关规定,应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清理。而划地出租、收取摊位费的行为属于违法收费。“这样的行为是不可能获得收费许可资格的,已交纳了摊位费的商家可以报警,也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此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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