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中学生酒后行凶打死女乞丐各领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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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1:1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汉中讯 (孙泺添 记者 李杰) 记者昨日从汉中市汉台区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1·31”两学生酒后打死女乞丐案近日一审宣判,两中学生分别领刑13年。 据悉,1月31日凌晨,在校高中生曹某、岳某(时年16岁)将女乞丐打伤。后女乞丐被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月3日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岳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8岁,可从轻、减轻处罚,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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