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管炸药“同居” 罚款5.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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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3: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杨晓勇 记者 宗原如)800发雷管、330公斤炸药,居然存放在同一个仓库里!9月5日,当彭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王东在一居民房内看到这一幕时,惊得倒吸一口凉气。而不按规定存放这两类物品的大力煤矿最终被罚款51000元。这是自9月1日新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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