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给儿开假借条 儿媳离异分走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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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6:13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两夫妻离婚后,女方持一张以前婆婆打给前夫的6万元借据,起诉婆婆欠自己3万元,婆婆却说借条是假的。江北区法院日前判决,双方借款关系成立,婆婆须归还3万元给前儿媳。 余芳(化名)与吴雄(化名)于2005年7月离婚。当时余芳发现一张落款是吴雄的妈妈吴老太的借据,称吴老太1999年11月28日向儿子吴雄借款6万元。余芳认为,吴老太借款
吴老太提出鉴定借条的形成时间,但由于检材不符合鉴定条件被退回。法院认为,吴老太无法推翻法院已认定的借贷关系,遂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