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特大矿难举报者获奖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8: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贵州省紫云县坝羊乡卫生院院长金儒方,因及时举报造成18人遇难的煤矿特大透水事故,获得表彰和5000元奖金。 记者8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按照《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奖励。
奖励第一举报者已经成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新方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去年底曾奖励陕西黄陵瞒报事故举报者10000元,这是首次给煤矿事故第一举报人奖励。 今年7月15日,贵州省紫云县偏坡院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8人遇难。3名矿工因受伤到坝羊乡卫生院治疗,院长金儒方在得知事故,且井下还有十多人被困的情况后,立即报告。由于他的及时举报,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组织抢险。(记者刘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