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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关闭火警系统 花都一酒店被罚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通讯员韩英罗万里)花都一酒店怕吵着客人休息,擅自关闭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结果酒店被罚款8万、直接主管人被罚款1万元,连“拉闸”的电工也被罚款1万。被罚者不服提起诉讼,9月6日下午,花都区法院一审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花都区部分消防官兵和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月23日下午5时左右,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路的一家酒店
在营业期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误报,电工赖某为不影响到酒店旅业部的客人休息,在没有通知酒店的主管人员,又不知道停用该系统的严重性及后果的情况下,擅自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机电源关闭。

  当天晚上9时许,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防火科防火监督人员检查消防安全时,发现该酒店关闭了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导致酒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立即责令该酒店改正消防违法行为,并通知消防工程公司到场维修,于次日(1月24日)上午9时维修完毕。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并于2006年2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酒店罚款8万元、对直接主管人酒店副总经理王某、直接责任人电工赖某分别罚款1万元。

  三被处罚人均不服该处罚决定,遂于2006年7月3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花都区公安局。9月6日,法院遂作出维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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