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破例受理伤心母亲维权案法官受理前还专门请示最高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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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43 云南日报 | |||||||||
9月4日,本报报道了《伤心母亲为儿子维权被拘留》一文之后,引起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7日,省高院立案庭一位负责人介绍:文中当事人段巧云为了维护其儿子上学的权利,专程从大理来到昆明申诉,高院接到段巧云的申诉材料后,认真地审查了她的资料,并向最高人民法院电话请示是否属于省高院受理。最高法院答复:本来应该由大理中院受理,但考虑到段巧云的实际情况,决定还是由省高院受理,目前已通过审委会讨论。
省高院认为,段巧云的案件应该由大理中院受理,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该由省高院受理,还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为此,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专门请示了最高法院,得到的答复是:该由大理中院受理。但省高院考虑到段巧云的情况,决定先受理段巧云的申诉案件,还专门开会讨论过段巧云的申诉案。但段巧云每次到省高院反映问题时总是大吵大闹,有一次竟用书砸向法官,后来,她来到省高院不仅不听法官的劝说,还动手打法警,所以,省高院决定对她司法拘留15天。 本报记者柏立诚(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