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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牙膏认为多收了3毛钱顾客找超市“理论”脸上留血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9:43 云南日报

  

买牙膏认为多收了3毛钱顾客找超市“理论”脸上留血痕

  脸部被抓的伤痕很明显 本报记者 周明佳 摄

  “都说消费者是上帝,可是,我们到超市里买东西被宰不说,还被对方辱骂和殴打,真是气死人。”昨日上午,赖女士姐妹俩用手指着各自身上的伤痕,向昆明市滇池路上的
兴万家超市讨说法。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兴万家超市见到赖女士姐妹俩正在与超市方商讨。赖女士右脸颊留有一道两厘米长的血口,后颈部有手抓淤痕,她姐姐左手臂上也有一条青紫的抓痕。“这些伤痕都是超市工作人员抓的。”赖女士说,前日上午她们购物后结账,收银员打出来的购物单数目有误,一种牙膏标价3元,单子却打成3.3元。她们质问对方并要求退回牙膏,对方却说了些难听的话,气愤不过双方争吵起来。女收银员拿起东西就砸在她腿上,她和姐姐上去和对方抓扯,后赶来的男经理及20多名超市工作人员死死拉住她们,任由收银员抓破了她的脸颊,后颈也被一名工作人员抓伤。

  对于赖女士姐妹的说法,兴万家超市经理刘先生提出异议:她们所买的牙膏标价和收银员所打的购物单价格都是3.3元,不存在多打3毛钱的说法;收银员是个小姑娘,不会也不敢先动手打人,超市绝对不允许员工和顾客争吵打闹,处罚也相当严厉;两方抓扯在一起后,为防止事态扩大,超市其他工作人员只是上来把两方拉开。刘经理说,双方抓扯被拉开后,赖女士还当着很多顾客的面,拿东西砸向收银员,幸好没被砸着。赖女士对此强调:“那是收银员先砸我的东西,我气不过,才把这东西扔还给她。”

  赖女士说,前晚在滇池路派出所商讨处理办法,超市方却迟迟不来人,第二天到超市对方态度冷淡,当事的女收银员也不来,根本无法协商解决问题。超市刘经理当场解释说,收银员说双方都在气头上,她来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担心自己还会吃亏,要暂时回避一下。由此,超市愿先带赖女士姐妹俩去医院检查治疗,然后3方坐下来协商。

  本报记者申时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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