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作饵 非法集资15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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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11:19 法制晚报 | |||||||||
为了筹集资金扩大公司规模铤而走险 某老板许下诺言 利息最低5%最高20% 高息作饵 非法集资1500万 自称的留学培训项目没有实际开展起来 面对负债累累的公司 涉案者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戚进松 刘妍)为了筹集资金扩大公司规模,某文化公司老板张某以最低5%、最高2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从30多名事主处筹得资金人民币1500余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张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北京新望文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图书出版和人员培训业务的公司。 2002年,该公司老板张某为了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决定向朋友借款筹集资金:“我们的公司非常有发展前景,我向你们借钱,肯定会打借条,而且到期后会返给你们高利息!” 在最低5%、最高甚至达到20%的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刘某等30多人先后借款人民币1500余万元给张某。但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张某借来的钱都赔了进去。于是,张某开始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给事主签下延期欠条,还一再声明“正在和教育部合作一个出国留学培训项目,项目肯定能挣钱”。 此后,张某所称的留学培训项目也没有实际开展起来。面对负债累累的公司,张某于今年5月19日投案自首。 相关链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该行为一般采用高利率的方式与金融机构争资金,造成了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失控,破坏了利率的统一,影响币值的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