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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采矿证咋变成别人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日,本报接到投诉,称原达县癞子河沟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在办理的过程中,在法院、工商、国土三个环节上都被人做了手脚,本是癞子河沟煤矿原承包人杨兴平申请办理的采矿许可证,最后采矿许可证上的采矿权人却成了一个飞来的“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据了解,该案已引起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并于8月1日向达州市人大发出信访督办函,要求市中院依法、公正审理该案。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意外 法院裁定为何多了一人?

  据杨兴平提供的相关材料反映,达县癞子河沟煤矿原系达县渡市乡企办的煤矿,该矿在上世纪90年代初向达县农行贷了款,由杨的妻子吴世英承包经营。1996年7月农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乡企办还款,1999年4月,渡市乡企办、农行和吴世英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由吴负责还贷款,煤矿的采矿权、经营权交给吴。该协议最后写明,还款数额以达县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1999年5月,也就是农行、乡企办、吴三人签定协议9天后,当地县法院出了一张(1999)达达执字第62号裁定,竟将癞子河沟煤矿的采矿权、经营权裁定给了杨丛禄、杨兴平两人,而不是三方达成协议的吴世英一人。“自己一直承包经营的煤矿为何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受益人?”对此,杨兴平十分不解。杨兴平说,他认识杨丛禄,杨丛禄一直都想吞掉癞子河沟煤矿,因此到处做手脚。

  令人奇怪的是,记者前不久到法院采访,法院在进行了三天的查找后,找不到(1999)达达执字第62号裁定的存档原件,于是出具了书面的证明:县法院档案室查无此原件,并加盖了公章。据了解,当时办此裁定的法官早已退休,当年他因档案室查无此原件还被开除了党籍。但对为什么裁定中多了一个人,法院至今并没有作出说明。

  惊讶申报材料为何被涂改?

  1999年下半年,按国家政策要求,各煤矿必须办理采矿许可证。杨兴平遂于1999年12月15日向主管部门达县矿管办报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在他左等右盼之后,1999年12月22日采矿许可证办下来了,但采矿权人却是“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他顿时目瞪口呆。“这是怎么回事?”他到矿管办、工商局了解,最后他发现他的申请材料被涂改,工商局的相关材料也被涂改,同时工商局与矿管办的同一份材料上竟有不同的改动痕迹!

  现状煤矿被卖给了第三者

  据了解,杨丛禄在取得煤矿的开采许可证后,于2003年3月病亡。其家人便于当年的8月将煤矿的经营权卖给了第三人,对此杨兴平一点都不知情。他随后开始了上访、起诉,并在一审中胜诉,但对方进行了上诉。二审他败诉,于是向达州市中院提出再审申请,达州市中院认为申请合理,于2004年11月3日作出裁定,同意再审。

  调查工商国土皆不能自圆其说

  达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负责人介绍说:杨兴平最先送报的采矿申请资料上申请人及内容的确写的是“达县癞子河沟煤矿”并加盖了公章。当时的矿管办是根据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名称而定的采矿权人的。

  据该负责人介绍,国土局存档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由杨丛禄叫其下属贺正仁去工商局办好并送到矿管办的。同时,杨兴平的申请资料上,封面采矿权申请人达县渡市乡癞子河沟煤矿前面添加的“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几个字也是贺正仁加的。该负责人说,这些有贺正仁的书面证明。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贺正仁于2004年12月23日写的证明材料,贺写明是杨丛禄叫他去办的,“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几个字也是他添加的。

  记者问,随便在送审申请材料上添加名称等内容,又没盖章(据了解,当时根本就没有这个瑞丰公司),矿管办为何不通知原送审人?该负责人说他当时不是经办人,也不是负责人,因此不清楚。

  奇怪两份不同的“预核通知书”

  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过程中,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最关键的。然而,在工商局和国土局的档案里,记者见到了两份不同的“预核通知书”。

  在工商局的档案中,记者看到,达县癞子河沟煤矿的所有原始资料订成了一大本,所有资料都是原件,而恰恰是这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是复印件,且在名称一栏里“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字样的后面加了“(达县癞子河沟煤矿)”字样,并在中间加一横划线。对这一问题,工商局没有正面回答。

  但杨兴平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达县工商局2004年12月14日的证明,该证明写明:经我局查阅档案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核准的企业名称为“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证明说明,“(达县癞子河沟煤矿)”是有人添上去的。

  记者在国土局的癞子河沟煤矿采矿申请登记书原始资料里,见到了另一张工商局的“预核通知书”,上面名称一栏内的字样是“达县瑞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癞子河沟煤矿)”,其它都一样,但就是没有划掉癞子河沟煤矿的那条线。

  这说明,两个主管部门档案中的工商局的“预核通知书”被人做了手脚,两份是不一样的。国土局也没有对此做出任何正面回答。

  记者试图联系采访杨丛禄和贺正仁,但得知杨已死亡,而贺不知去向。

  杨兴平说,他真没想到,办一个采矿许可证,会被人做这么多手脚。他说,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还他一个事实的本来面目。

  据了解,该案已引起省人大的高度重视,并向达州市人大发出信访督办函,要求市中院依法、公正审理该案。 本报记者(短信代码:42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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