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灌醉朋友后欲强奸其女 外逃六年后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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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8: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9月10日消息 (记者刘涛 通讯员蓝剑 庆元) 一青年到朋友家喝酒,在将朋友灌醉睡着后,竟同他人欲对朋友14岁的女儿进行强奸,因该女竭力反抗及其父及时赶到未得逞,该青年案发后潜逃六年后归案。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法作出被告人张明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的一审判决。 2000年5月17日中午,宜宾县柳嘉镇某村村民张明江(当时30岁)与张联纯(已判有期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明江明知他人正在实施强奸犯罪,而将被害妇女按住,并脱其衣服,以帮助他人实施奸淫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张明江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