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学生摔下滑梯致残学校被判赔1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08:57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9日讯(记者江翡翡)去年11月,胶南一名13岁的学生从学校的滑梯上摔下造成伤残四级,学生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本报曾连续报道)。近日,胶南市人民法院判处该学校负次要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万余元。对此,学生家长表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已于近日上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11月26日,胶南六中13岁的初一学生张冠群到学校练习大合唱,中途休息期间
,张冠群到学校礼堂旁边的幼儿园玩滑梯,结果一脚踩空摔了下来,造成脾脏破裂,肋骨骨折,大脑皮层严重受损长期昏迷不醒,家人赶紧把孩子转到市立医院救治。后经鉴定,张冠群的脑损伤程度为伤残四级。

  事发后,张冠群的父亲找到学校讨说法,但学校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老师说过不许上幼儿园那边玩,所以出了事属于学生的个人行为,所以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难以达成协议,张冠群的父母一怒之下,将学校告到胶南市人民法院。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